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专门介绍伊春鹿鸣矿业尾矿泄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9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副司长赵柯、副司长燕娥出席发布会,介绍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在回答记者提问环节,新黄河记者提出,作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试行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有哪些典型案例。

别涛回答中介绍了四个典型案例。第一个案例是黑龙江伊春鹿鸣矿业尾矿泄漏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图为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

别涛介绍,黑龙江伊春鹿鸣矿业尾矿泄漏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是一起典型的由突发环境事件导致的案件。2020年3月疫情防控高峰时期,小兴安岭的一个矿区出现了这样的事件。 

2020年3月28日,鹿鸣矿业的矿井井架倒塌,发生砂浆泄漏,造成当地河流污染,污染物钼浓度超标。经过鉴定评估,这次突发事件应赔偿的损害总金额是9326万元。

这个案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涉及到两个地级市,因此当地的做法是由省级政府作为赔偿权利人,和责任方进行磋商,通过磋商之后达成赔偿协议,由鹿鸣矿业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已履行到位。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当地同步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前期工作,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制定磋商方案,否则就很难调查取证了。

应急处置和损害赔偿形成有效联动,这个案子的磋商程序过程清晰完整,鉴定评估科学全面,在磋商协议中还确定了中长期的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修复效果的评估机制,保证修复得到有效落实。

评估专家组成员、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邢洁介绍,该案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是一场极具挑战性的工作,现场调查涉及环境要素多,地理要素广杂,为此,引入律师顾问机制和质控管理机制,形成“一体两翼”的大军团专业调查队伍,形成的评估报告有三个方面成为国内首例:一是国内首例涵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和中长期环境要素。二是国内首例在地表水损害评估指南的具体应用上实现了零的突破。三是国内首例开创大规模林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先河,为以后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提供可参考、可借鉴的技术范本。应急处置期间和响应终止后,始终要求鹿鸣矿业快速清理尾矿砂,修复受损环境。出动人员约 15 万人次、大型机械设备约 2.5 万台次,做到“应清尽清”,全力降低环境影响。除了直接修复外,还积极推动替代修复,选定事发地的垃圾填埋场、待修复矿山种植绿树,实现生态修复与碳汇增量协同。

来源 | “黑龙江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编辑 | 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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