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1日,临夏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对临夏市金洋商厦消防设施维保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甘肃天誉消防检测维保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流程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给予甘肃天誉消防检测维保有限公司和该项目责任人员李东行政处罚。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规范检测、维保行为,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开展消防检测、维保业务。要充分认识到自身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重视社会效益,切实履行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的职能。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