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严打生态环境犯罪,三年共受案25085件

今年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推进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的第六年。10月25日下午,四川高院召开四川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四川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大熊猫国家公园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对过去三年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总结、回顾。

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 四川法院三年共受案25085件

白皮书显示,2019年7月至2022年9月,四川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5085件。其中,刑事案件4863件,民事案件8435件、行政及非诉执行案件3650件,分别占19.39%、33.63%、14.55%。

会上,四川省高院副院长史红平介绍,三年来,全省法院对严重危害环境资源的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强化罚金刑的适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非法攫取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捕杀鹰雕、黑熊等保护动物以及采伐古树名木等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行为。

在认定案件事实方面,四川法院严格实行环境污染案件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发挥技术专家作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及时制止污染行为,依法判令污染者承担损害赔偿、环境修复等法律责任。

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开采、非法转让矿产资源、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方法生产经营等民事行为,依法否定其效力。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依法审理国家规定的机关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让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及时得到有效补偿。

保障长江“十年禁渔”落实 建立环资刑案提级管辖机制

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治理,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对非法捕捞、运输、销售水产品等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依法保障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落地落实,强化长江干支流水环境资源保护,依法惩治污染水体、破坏水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省法院和全省22个中级法院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者专门合议庭,基层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专门合议庭或审判团队260个、环保旅游法庭67个,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

建立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提级管辖工作机制。对重大的污染环境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9类案件必要时适用提级管辖;设立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集中管辖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的环境资源案件。构建环境省内、省际司法协作体系,省内相关法院、重庆、陕西、云南、甘肃、青海等毗邻地区法院签订环境司法协作协议100余个,初步建立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核心,辐射省内三大流域范围的“一园三江”跨行政区划司法协作体系,形成上下协调有序、左右联动互通、内外沟通顺畅、覆盖全省主要流域范围及周边生态毗连地区的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有力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生态环境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法治宣传 5例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件

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则指引和宣传教育作用。三年来,省法院公开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30件,5件案件入选最高法院长江流域环境司法保护、黄河流域环境司法保护等典型案例,五小叶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保障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工作推进,持续深化环境司法专门化改革,为四川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作出贡献。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编辑 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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