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交警发布通告 11月15日起摩托车应在主城区道路辅路通行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5日讯 25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进一步规范主城区摩托车通行秩序,11月15日起,二轮、三轮摩托车需在辅路内行驶。

通告指出,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二轮、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起,主城区(含德城区、天衢新区)二轮、三轮摩托车在辅路通行。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辅路是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的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两侧,宽度大于4.5米的车道。

二、二轮、三轮摩托车应当在辅路内行驶;二轮、三轮摩托车在未设置辅路的道路通行时,应当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内行驶。

三、对二轮、三轮摩托车不在辅路内行驶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四、二轮、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限速规定,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五、警用摩托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或开展应急救援时,不受本通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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