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霞
炎炎夏日,城市绿化与地面天天需要浇洒,是用免费的河道水或者盗用消防栓里的自来水浇洒,还是用经加工处理的再生水浇洒呢?前者是免费直取,后者则是按吨销售。为了这个“用水之争”,县政协文艺体育和新闻出版界委员8月提出了《关于大力开发利用中水的建议》,9月的县政协“请你来协商·第五次协商恳谈会”,又围绕开源节流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开展协商恳谈。
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除火警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的,必须征得城市水企业的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而绿化灌溉用水,应用经过加工处理的中水进行浇灌。据测算,象山县绿地、道路浇洒用水每天约需5000吨,考虑到成本支出问题,目前绿地和道路浇洒用水主要采取河道水,旱情严重时候,盗用消防水作为浇洒用水时有发生。
据委员们调研,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可利用规模约4.5万吨/日,占象山县中心城区联网供水规模9.3万吨/日的48%,且工业用水、城市杂用水、环境用水等中水市场需求量可达3.6万吨/日。而目前水务集团销售的再生水约为0.3万吨/日,主要用于新华河、新开河、白石泾河等河道补充用水,再生水利用率远低于宁波市25%的要求。
合理规模化利用中水资源,已成为象山县用水安全保障的必然之需。为此,委员们建议,要加强统筹规划。加强中水资源统一配置研究,加快制定中水回用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城市中水回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把中水输配设施纳入城市管廊建设,与供水管线同等对待,特别是在新建工业园区和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大力推行中水回用管网设计。
分步推进实施。优先在中心城区推广中水回用,强化供需排摸,逐步推进城东工业园区、西周工业重镇等重点区域相关设施建设。加快中水供水站点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增加中水输送管道敷设长度,延长中水管网辐射半径,提高中水供水设施能力。
要完善用水机制。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完善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河网生态补水的政府购买机制。加强政策激励,出台支持中水回用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价格、补贴、税收等经济杠杆引导环卫、企业使用中水。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和普通河道水源的保护以及节水宣传工作,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做好家庭用水的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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