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探索法官职业化改革、破冰个人破产制度、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十年间,深圳在更高层次上深化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市翻开新的篇章。
十年来,深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扬特区精神,在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领域深化探索,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不断为法治中国建设输送“深圳经验”。
2021年5月25日,《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印发,对深圳提出“七个率先”目标,要求深圳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和路径,努力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典范。
近年来,深圳这座深深镌刻着法治基因的城市,以矫健的步伐,坚定前行在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征途上。
筑牢法治根基
十年来,深圳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重点围绕国家立法空白、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先行先试,发挥立法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突破改革发展瓶颈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创新性立法筑牢法治之基。
据统计,2012年以来,深圳制定法规50多项,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衔接、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规框架更加完善。
聚焦城市治理,出台国内数据领域首部综合性立法,填补领域空白;聚焦生态文明,制定出台首部生态环境全链条立法,为发展装上“绿色”引擎;聚焦民生福祉,制定出台养老服务条例,打造“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十年来,深圳积极推进新兴领域立法,为社会经济发展腾飞提供法治保障。
十年来,深圳在更高起点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创新,政府依法履职能力迈上新台阶。
深圳把依法行政打造为城市品牌。2012年以来,深圳在全省法治考评中连续多年获评优秀等次,同时在“全国百城法治政府评估”中多次排名第一。2020年7月,深圳市获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近年来,行政复议成为深圳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2021年,深圳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率先制定出台全国首个行政复议地方标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勇于“刀刃向内”,使复议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公信力显著增强,行政复议已成为深圳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据统计,2021年公民、法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比例超80%。
护航高质量发展
十年来,深圳充分发挥勇于改革创新的城市特质,在司法工作中率先探索,城市司法公信力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中,深圳“敢于吃螃蟹”,大胆往前走:率先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试水法官单序列管理,法官不再是“官”;建立全国检察系统首个侦查活动监管平台,以“智能评分”指引精准办案;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探索“执行转破产”机制,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探索全面应用“移动微法院”,让“云诉讼”为司法便民改革试点赋能……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年来,深圳瞄准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目标,依法经营、保护产权等意识逐渐深入人心。
如今拥有逾380万户商事主体的深圳,为营商环境建设做出过哪些率先探索与努力?率先启动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商事登记门槛,深圳成就“创业之城”;率先创设四项制度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破解市场主体退出难题,促进市场“新陈代谢”;建立首个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深圳为民营企业安排上了“法务家庭医生”;探索形成企业合规“五个一”工作模式,企业合规让涉案企业重获新生;发布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破解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难题;创新破产事务管理体制,为诚信的债务人纾困解难……
良好的法治环境已成为深圳城市的主要竞争力。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与民营企业家评价调查报告》,深圳法治环境指数得分多次登顶全国。
打造善治良局
十年间,深圳推进构建市域治理新格局,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作为一座常住人口超1756万、经济总量位居亚洲前列的国际化超大型城市,深圳始终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和改革发展的出发点、落脚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出精彩的“深圳实践”。
以多元化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率先出台广东首个“无讼”社区创建标准,优化整合多方纠纷调处力量;发布全国首个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标准,筑起和谐劳动关系“第一道防线”,推动劳动争议诉源解决;成立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协会,包含293家特邀调解组织、2676名特邀调解员……调解力量越发多元。
2021年12月5日,深圳市龙华区首批100名“小小普法员”培育活动在深圳民法公园举行。深圳市司法局供图
创新普法形式,不断提升普法效果。建成全国首家民法主题公园,让市民实现“在休闲中普法,在普法中休闲”;推出全国首套中小幼民法典读本,扣好青少年学法“第一粒扣子”;邀请奥运冠军和院士担任法治宣传形象大使,在全社会塑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普法成效越发显著。
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致力零距离共享。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让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有规可循。开辟“i深圳”公共法律服务专区,上线法治地图,集成附近律所、公证、鉴定等机构网点信息,打造指尖上的“法律服务百宝箱”;组建妇女儿童维权公益律师团,维护市民合法权益……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越发充盈。
拥抱广阔视野
十年间,深圳不断健全涉外涉港涉澳法律交流合作机制,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的制度规则,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有了新提升。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支点,前海成为我国对外经贸活动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以前海为切入点,深圳用法治拥抱更广阔的世界。
与国际接轨,前海建立起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国第一家按法定机构模式治理的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落户前海。国际仲裁院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且开创中国仲裁裁决按照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
创新实践,前海构建独一无二的司法保障体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落户前海;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深圳金融法庭在前海挂牌成立;前海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综合性司法体制改革示范法院;前海蛇口检察院成为全国首家自贸试验区检察院……前海构建了商事、金融、知识产权等门类齐全的司法机构布局。
此外,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枢纽城市、构建系统域外法查明规则等一系列举措,也展示了深圳前海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决心。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深圳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踔厉奋发,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窗口”和“名片”,为法治中国建设继续贡献深圳力量。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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