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重要之事》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1942年12月11日-2017年1月1日)是一名出生于中国的英国哲学家,专注于人格同一性,理性和道德。帕菲特被普遍认为是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伦理学家之一,著有《理与人》( Reasons and Persons ,被广泛认为是自19世纪以来最重要的伦理学著作)和《论重要之事》( On What Matters )。
帕菲特的思想在当代西方伦理学界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他生前最后一部作品《论重要之事》的出版历时多年,对此,拉里·特姆金在为中译本所作的导言中这样是评价的:“作为一个极端的完美主义者,帕菲特总是不停地发展、精炼、修订他的许多论证和观点,以至于许多人对于该书最终能否出版都感到有点儿绝望。”
《论重要之事》的中文版,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葛四友与湖北大学哲学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阮航经过七年多的合作共同完成。新书即将与读者们见面,其中原书第二卷和第三卷都是首次在国内出版。今天我们借拉里·特姆金导言的部分内容,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这部“名副其实的巨作”。
《论重要之事》导言(节选)
作者:拉里·特姆金
葛四友 译
阮航 校
德里克·安东尼·帕菲特于1942年12月11日出生在中国四川省,他姐姐希奥也出生于此。当时其英籍父母诺尔曼·帕菲特和杰西·帕菲特医生正在成都的大学做医学传教士,主要教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并且很关心训练后来在农村工作的那种“赤脚医生”。因为日本对中国的入侵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他们一家人1944年(当时杰西正怀着她的第三个孩子约安娜)被迫逃离中国,通过乘坐轰炸机、火车和运兵舰等先到印度,后经澳大利亚抵达纽约。1946年他们一家人乘坐“玛丽女王号”回到英格兰,先在伦敦生活了几年,1949年后移居牛津,帕菲特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尽管帕菲特在中国生活的时间很短,但他为此感到高兴,并且经常非常乐意告诉别人这一点。因此,可以想象,对于其巨著之一《论重要之事》被译为中文出版,他会感到非常自豪。他也会表示感谢的是,葛四友与阮航两位教授为翻译该著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从而使中文读者得以阅读其著作。
德里克·安东尼·帕菲特
帕菲特的专业方向为伦理学、实践推理与形而上学,而其研究兴趣包括理由、人格、伦理学、元伦理学、人口伦理学、平等、优先性、对于穷人的义务、规范性、时间的流逝、个人合理性理论与集体合理性理论、体系性道德理论、康德伦理学、契约主义、后果主义、多元主义的常识道德、义务论禁令、本体论、实在、存在、尼采伦理学、天体演化论以及重要之事。帕菲特于2017年1月2日突然离世时,已被公认为他那个时代甚或所有时代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对哲学的贡献一定会在接下来的很多年得到人们的讨论,就如同老子、孔子、孟子、亚里士多德、康德、密尔和马克思等巨人的贡献那样。
帕菲特很是早慧,很小就赢得牛津的精英龙校的奖学金。帕菲特的老师们后来还说服其父母,允许帕菲特竞争伊顿公学的国王奖学金,他再次获胜。帕菲特非常享受龙校与伊顿公学那种高度竞争性的学术环境,总是乐于观看学术论战,尽管他常常觉得奇怪,自己的这种态度是否一贯,因为他反感那些喜欢观看拳击或摔跤比赛的人。帕菲特的很多科目在班上都是顶尖的,唯独数学除外,他在这个方面毫无天赋(他虽然如此杰出,但经常算不出15%的小费)。在伊顿公学,他修习的主要课程是拉丁语和希腊语,尽管最后三年的专业是历史。
1961—1964年帕菲特就读于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主修现代史,对法国史和乌托邦主义尤其感兴趣。他获得1965—1966年度的哈克尼斯奖学金(Harkness Fellowship),赴美访学一年。他还作为非学位学生在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的新社会研究院学习。正是在此期间,他才决定成为哲学研究生。他听过一位大陆哲学家就一个重要的主题做的一次非常含混的讲座,也听过一位分析哲学家就一个无足轻重的主题做的一次非常清晰的讲座。然后他就想,如下两种改变哪一种更有可能:一种是大陆哲学家以一种更清晰、论证更严谨的方式讨论他们更重要的主题;另一种是分析哲学家将其清晰性和严谨性运用于更重要的主题。他觉得后者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于是他在1967年回到牛津后开始学习分析哲学。他师从A.J·艾耶尔(A.J.Ayer)、彼得·斯特劳森(Peter Strawson)和大卫·皮尔斯(David Pears),他的第一项研究是关于时间的形而上学的。
1967年末,帕菲特赢得了声名显赫的万灵学院(世界上顶端学府之一)的奖学金,万灵学院这个没有学生的世界级思想库,使帕菲特在未获得研究生学位的情况下就能够追求自己的哲学兴趣。多年来,帕菲特是通过万灵奖学金那令人生畏考核的第一人,实际上也是基于这种考核进入万灵学院的最后一人,因为后来这种考核被另一组更多的人能够达到的不同标准取代了。帕菲特终生都是万灵学院的研究员,先后是奖学金研究员(Prize Fellow,1967—1974)、 初级研究员(Junior Research Fellow,1974—1981)、研究员(Research Fellow,1981—1984)、高级研究员(Senior Research Fellow,1984—2010)和荣誉研究员(Emeritus Fellow,2010—2017)。这么多年来,帕菲特先后前往美国约40次,都是去美国的大学教书。在20世纪70年代以及80年代早期,他是普林斯顿大学的常规访问教授,而且多年来他还是哈佛大学、纽约大学和罗格斯大学的访问教授,大约每两年会在这三所大学各上半学期的课。
1978年,帕菲特受邀向英国国家学术院(The British Academy)做学术报告。他是获取该荣誉的最年轻的哲学家之一,而当时对他的介绍是:也许是第一个从事哲学一年就获得世界性声誉的哲学家。帕菲特随后在1986年当选为英国国家学术院院士,1992年当选为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The 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院士。2014年,瑞典皇家科学院(The Swedish Royal Academy of Sciences)因为帕菲特对哲学做出的巨大贡献,授予其声名卓著的逻辑与哲学的罗夫·肖克奖(Rolf Schock Prize)。
帕菲特的第一部巨著是《理与人》 (Reasons and Persons,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4)。这部书与罗尔斯的《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 一起,把伦理学从一个主要聚焦于道德术语之含义且濒临消亡的边缘学科转变成一个富有活力的哲学核心主题。帕菲特的这部著作表现出惊人的原创性,其中充满了天才般的例子、强有力的论证和令人震惊的结论。它极大地塑造了随后的哲学议程,大量的新主题、例子、方法论和术语被引入讨论。
《理与人》一书受到的赞扬几乎是普遍一致的,这在哲学学术圈是极为罕见的。它被誉为“一部极具智慧和富有想象力的著作……非常有原创性……其尖锐性是少见且令人激动的……帕菲特发现的各种冲突是完全真实的,他富有想象力的强有力的论证揭示了深刻的问题”。有位评论者这样写道:“《理与人》这部著作根据任何标准都可以算是自西季威克的《伦理学方法》(Methods of Ethics)之后对于道德哲学最为卓越的贡献……帕菲特的……伟大成就必定会永久改变道德哲学的特征”。还有一位评论家这样写道:“少有著作像这部著作那样重新勘定哲学的议程……这部著作的论证也许是最密集的……帕菲特……说其‘性情就是修正主义者’。但是这种‘修正’相当于革命。不管这个革命是否成功,西方哲学,特别是体系性伦理学,都因此而与以前有所不同”。
事实上,《理与人》一书对道德哲学发展方向产生的影响,无论怎么说都不算夸张。帕菲特关于人格的还原主义观点现在变成了主流观点,尽管他也乐于承认,其个人同一性观点本质上与佛陀的观点是一样的(参见此书的第三部分和附录 J)。此外,虽然帕菲特完全是一位理论家,但其天才式洞见和论证已经被证明与世界上很多最紧迫的问题有着深刻的关联,这些问题包括全球健康、贫穷、不平等、老龄化、有效的利他主义、人口政策、现有风险、全球变暖等。完全可以这么说,《理与人》一书永久地改变了伦理学的主题,确保帕菲特在伟大哲学家的史册上有一永久席位。
帕菲特的第二部巨著是《论重要之事》(On What Matters,Oxford University Press),一部1900多页的三卷本巨著。在《理与人》一书出版后约27年,《论重要之事》的前两卷于2011年出版,几乎可以肯定是21世纪大家最翘首企盼的哲学著作。第三卷出版于2017年,帕菲特在突然去世之前正积极地写作第四卷。
《论重要之事》前两卷的早期手稿(一个时期暂定名为《理由的再发现》,另一时期则定名为《登山》)在外流传了十多年,曾被用作研究生讨论课、学术研讨会、论文和杂志专题的基础,甚至出版之前就已经有了一本研讨论文集出版。作为一个极端的完美主义者,帕菲特总是不停地发展、精炼、修订他的许多论证和观点,以至于许多人对于该书最终能否出版都感到有点儿绝望。该著作的前两卷最终出版时,得到的回应褒贬不一。有些人认为这是帕菲特最重要的著作,有评论者称其为“自1873年西季威克的《伦理学方法》这部巨著出版后最重要的伦理学著作”。还有些人则同意这是一部杰著,但认为它没有达到《理与人》那种高度;另外一些人则认为《论重要之事》没有达到与其所受关注相应的高度(怎么可能达到呢?这可能是个令人好奇的问题)。然而,毫无疑问,《论重要之事》是一部名副其实的巨著,作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道德哲学家之一,它注定会得到接下来几代学人的考察、解析与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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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重要之事》
《论重要之事:规范伦理学卷(上、下)》
[英]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 著
[美]塞穆尔·谢弗勒(Samuel Scheffler) 编
上卷:阮航 葛四友 译
下卷:阮航 译 葛四友 校
ISBN:978-7-300-30320-8
定价:238.00
出版日期:2022-03-15
《论重要之事:规范伦理学卷(上)》进一步发展了《理与人》中的理由理论,对理由的主观主义展开了更详尽的反驳,为理由的客观主义提供了更有力的辩护。帕菲特基于其理由理论,试图重勘道德哲学的版图,打破“后果主义者与义务论者之间存在着根本分歧”这一公认的假定,重构并且发展出他认为更好的康德式义务论与斯坎伦契约论,然后表明重构之后的三种理论之间有着惊人的趋同性,可以说是从不同的侧面攀登同一座山峰,从而获得规范伦理学的“三重理论”。
《论重要之事:规范伦理学卷(下)》主要包括沃尔芙、伍德、赫尔曼和斯坎伦的四篇批判性论文与帕菲特的回应。四位评论者从不同方面讨论一个问题:帕菲特试图证实会趋同的各种道德观点,在何种程度上是其常见观点的真实版本。沃尔芙认为帕菲特的康德式版本限制了自主性在康德道德哲学中的重要性。伍徳认为帕菲特的思想试验论证是无效的。赫尔曼认为康德主义与后果主义在方法论上有着深刻的“不匹配”,试图组合它们必然会扭曲康德自己的论说。斯坎伦认为帕菲特对其理论的重构错失了某些重要的成分。帕菲特对批评做出了详尽的回应,其总体精神是他不需要执着于三种理论的原意,而是要找到三种理论的最佳版本。
《论重要之事:元伦理学卷(上、下)》
[英]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著
[美]塞缪尔·谢弗勒(Samuel Scheffler)编
上卷:葛四友 译 阮航 校
下卷:葛四友 阮航 译
ISBN:978-7-300-30614-8
定价:238.00
出版日期:2022-07-15
内容简介:
《论重要之事:元伦理学卷(上)》主要探讨规范性的各种代表性版本,但是不同于规范伦理学卷中寻求各种理论的趋同,帕菲特在此努力论证其他理论版本都不能恰当地解释我们思想中的规范性维度;基于所有这些观点,规范性都被证明是种幻觉。对于这些立场,帕菲特在书中讨论和批评了其中许多有影响的版本,包括布莱克本、布兰德特、吉伯德、黑尔、麦基和威廉姆斯等人的观点。帕菲特最终的结论是:所有这类观点都倾向于虚无主义,且对于承认不可还原地规范性的真理来说,虚无主义是唯一真正的竞争对手。帕菲特由此认为我们应该接受非形而上的、非自然主义的认知主义理论,拒绝一切形式的自然主义和非认知主义理论。
《论重要之事:元伦理学卷(下)》主要是回应《真的有事重要吗?》一书对其规范性理论提出的各种反驳。帕菲特为了回应这些批评,进一步发展了他自己有关理由和规范性的理论。他的核心转变在于,明确交代其规范性真理并不具有本体论地位,从而避免本体论上的怪异性。同时为避免混淆与误解,帕菲特将其理论改名为非实在论的认知主义,从而获得空间可以寻求与自然主义、准实在论的表达主义两种理论的趋同。帕菲特由此发展出的非实在论的认知主义理论,与雷尔顿进一步发展出的广义自然主义和吉伯德发展出的新型版本的表达主义,最终达成了基本共识,得到了元伦理学领域的“新三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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