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拟任人员任前法律考试。
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拟任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督促拟任命人员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提升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民主法治观念,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思想,使其忠实履行职责,更好地为建设现代化新常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孝慈、吴攀巡考。
记 者:王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