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11时许,在国道359路段,一辆号牌为桂AR***1的小型轿车在执勤时因超员被民警查获。经现场核查,车辆核载5人,实载7人,超过核定认识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驾驶证3分,罚款150元。
案例二
当天16时许,在江州镇江州街道至那贞村路段,一辆号牌为桂FS***8的小型面包车在执勤时因超员被民警查获。经现场核查,车辆核载7人,实载10人,超过核定认识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驾驶证记3分,罚款150元。
经过了解,两起超员违法行为驾驶员是因为学生返校,都是同一个村屯,为图方便,心存侥幸超员违法上路行驶,民警对两名驾驶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为了安全,不应该存在侥幸心理上路,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并要求驾驶人对超员乘客进行分流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
崇左交警将加大
农村地区宣传教育和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进一步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有效化解突出风险隐患
防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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