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施行两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条例》在辖区内的普及率、知晓率,让垃圾分类更好地融入居民生活,10月26日下午,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在观澜湖新城举办《条例》实施两周年暨生活垃圾工作“激励”申报推广宣传活动。观澜街道办党工委委员陈俊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代表、各机关事业单位代表、各社区工作站、执法队伍、物业管理单位、蒲公英志愿讲师代表等人员参与活动。
活动上,街道党工委委员陈俊权回顾了《条例》施行两周年以来观澜街道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垃圾分类势在必行
自《条例》施行以来,观澜街道始终以在垃圾分类工作上先行示范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以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为支撑,通过街道、部门、社区三级多方联动,紧密联系、相互配合,不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观澜街道以社区为垃圾分类治理单元,通过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管理规范化、设施标准化、收运专业化等方面强化责任落实,实现了10个社区标准化管理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第三季度,观澜街道厨余垃圾分出率达27.5%、玻璃分出率6.8%,均达市、区考核要求。为切实推进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街道持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规范化管理。
刚柔并济助分类,示范引领新风尚
为何需向更多市民普及《条例》?关键在于《条例》的正式颁布后,标志着深圳垃圾分类工作已完成由“倡导”到“强制”的过渡,做好垃圾分类是市民应尽义务,反之则会受到相关处罚。观澜街道坚持严格按照《条例》管理规定,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对住宅区、工业园区、农贸市场等12类场所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常态化检查和执法。自2020年9月《条例》实施至今,街道共对辖区个人和单位的违法行为立案271宗,有效纠正了相关主体违法行为。
为了让居民更积极参与分类、正确分类,街道依托各社区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微课堂”,通过党员志愿督导,分类导师入户宣传等方式,充分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向辖区居民宣讲《条例》、分类方法等知识与理念,进一步夯实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效果,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培训宣讲608场,入户宣传覆盖率达82.39%。
“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它们重新变成资源,垃圾分类已是迫在眉睫……”在此次活动中,蒲公英讲师在现场向群众详细讲解《条例》知识及“激励”申报要求,重点介绍垃圾分类步入法制化后居民该知法守法,做好分类可申请奖励,而未做好分类会受到处罚。除此外,活动还通过设置互动问答、播放宣传视频、咨询区、《垃圾分一分》舞蹈表演等吸引辖区居民积极参与了解;现场还设置了“垃圾分类投飞行棋”、“垃圾分类投放”、“套圈”等趣味小游戏,让市民寓教于乐、融学于趣,在沉浸式体验中学习垃圾分类正确投放。
此次活动的顺利启动,意味着观澜街道将向今年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发起总攻!接下来,街道将利用好《龙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表彰和激励生活垃圾分类效果显著的对象,形成垃圾分类引领示范效应,带动辖区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塑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新风尚。
来源 | 晶报APP
记者:曾广霖
通讯员:周宁纳
编辑:阎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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