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一小区业主发现,自己在业主群中管家发的一个表格上被注明“刁民”标签。网传图片显示,该小区物业制作的表格上,某栋楼的业主名字后面有“刁民”“群内负面发言多”“各种不满意”等备注。
毫无疑问,小区物业给业主贴上“刁民”等带有明显歧视色彩的标签,不仅未给予业主最基本的尊重,也暴露了其“看人下菜碟”的服务态度。
多年来,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矛盾不断,难以调和,究其原因还是利益所致。不可否认,的确有部分业主只考虑自身权利,缺少维护小区建设的公共意识,甚至通过拖欠、拒缴物业费等方式与物业方面对抗。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成为物业将业主视为“刁民”的理由。
实际上,不少物业公司缺乏对自身的准确定位,将自己定义为小区的管理者,而不是服务者。站位不清使得管家在工作过程中容易以本方利益为主,推卸责任,肆意侵害业主利益,无法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在物业费的使用和公共收益的获得上,也多是不公开、不透明,如此种种很难不引起业主反感。
物业管理既包括管理,又包括服务。管理的对象是物,服务的对象是人,受雇于人、服务于人是物业公司应有之义,物业公司只有少些套路、多些真诚,才能获得业主的理解与支持,也才能将自身工作提高到一个较高的水平,进而实现与业主的“双赢”。(评论员 张铭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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