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沅江市黄茅洲镇民心村村民尹某坤将一面印着“雷霆出击破案神速,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的锦旗送到沅江交警大队,表示对沅江交警快速侦破逃逸事故的谢意。
原来,在10月17日清晨5时59分许,黄茅洲镇民心村河心洲片块村级公路发生一起逃逸事故,事故造成当地村民陈某英(女,83岁)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上午死亡。
沅江公安交警大队接到事故报案后,迅速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逃逸事故侦破专案组,从事故处理中队、二中队、科技设施与视频侦查中队抽调6名精干警力全力投入侦破工作。事故现场仅有一滩血迹,没有其它遗留物,没有目击证人,但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刘建友在复勘现场时发现了一条不很明显的刮痕,专案组根据刮痕分析,认为摩托车或电动车肇事的可能性较大。初步确定侦查方向后,专案组人员进行了明确分工,迅速开展大范围排查,在事故发生地及周边村组走访了40多名群众,调取附近民户、乡村公路和黄茅洲镇镇区的所有电子视频监控。在事故发生地以东200米远处一村民家中的私人监控和相距500米远处一个平交路口视频监控显示,一名中年妇女驾驶的红色轻便摩托车在事故发生时段有行驶轨迹,专案组分析判断此车有重大嫌疑。通过视频追踪,在黄茅洲镇塞波咀万家福商场附近再次发现了其行踪,该女子搭乘湘HTL9*7小汽车由塞波咀经黄茅洲大桥及200省道送往沅江,而她驾驶的摩托车由另一男子驾驶离开了万家福超市。询问小车驾驶人悉知,她应朋友王某辉之约,专程来塞波咀接她和她的朋友石某英,到沅江换乘了去邵阳的大巴车。专案组又根据王某辉提供的线索,迅速赶到石某英家黄茅洲镇永红村十四组,其丈夫称石某英已乘车至邵阳洞口县某食品厂务工。办案民警说明来意后,石某英的丈夫矢口否认,通过耐心说服,宣讲相关法律,出具相关证据后,他的心理防线崩溃了,改变了态度,电话劝其妻赶回沅江主动投案自首。20日22时30分,石某英从邵阳返回沅江到沅江公安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其交代,她是10月17日凌晨丈夫驾驶摩托车载着她从永红村家里出发,到塞波咀搭乘便车去沅江乘坐专车往邵阳洞口县食品加工厂务工,到塞波咀后发现没有带身份证,自己让丈夫在原地等她,她自己驾驶摩托车回家拿身份证,拿了身份证从永红村出发往塞波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撞了一位老太太,不想承担赔偿责任便驾车逃离现场,没想到最后还是被查获。至此,经沅江公安交警大队民警连续三昼夜奋战,该逃逸事故案于20日22时30分侦破。
案件的侦破,使肇事逃逸者承担了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也让死者家属受创的心灵得到了安慰。一面锦旗,一张合影,将继续鞭策沅江公安交警始终铭记“坚守本职,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崇高理念。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石某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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