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玉山人民法庭积极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设,通过“四个强化”积极主动为辖区社会治理出谋划策。
强化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律知识。通过村民会议、联户长会议等形式,以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实际法律问题为切入点,重点围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普法宣传,辅以典型案例讲解,让法律进家入户、入脑、入心,有力营造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3次,受众群众100余户。
强化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辖区调解委员会、综治中心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诉讼案件委派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并协助参与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引导进入司法确认,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主动配合党政部门参与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将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推进无讼村创建工作,依托村规民约、家风及村民习俗习惯,形成群众内部自我消化矛盾的行动自觉,营造文明法治乡风。
强化民情走访,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坚持群众路线,结合政法系统大走访及平安建设工作,深入村寨、农户,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及时沟通与疏导,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架起与群众的“连心桥”。目前已派出走访人员10人次,走访村寨3个群众87户,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讲1次,奋力建设平安玉山、平安瓮安。
强化巡回审判,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巡回审判工作为载体,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释放巡回审判的普法宣教功能,发挥案例示范引导作用,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作用,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玉山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形成基层治理多管齐下、齐抓并举、部门联动、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治理格局,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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