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人民法院摆金人民法庭位于惠水东南部,身处美丽的花千谷,管辖着摆金、岗度、雅水三大乡镇、63个村、总人口约18万人的民商事一审案件,是苗族、布依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辖区民风浓厚,特色鲜明。一直以来,摆金法庭通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入推动诉源治理,围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切实打造“源头预防在先、多元解纷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工作路径,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积极融入,立足法庭职能,夯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堡垒
一是立足人民法庭职能,主动请示汇报,争取辖区党委政府支持。对没有形成纠纷但具有潜在风险的社会问题,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主动汇报并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或向有关单位、社区发出司法建议函。如,2020年向雅水镇政府就老旧房改造工程引发的资金转账混乱问题进行汇报并发出司法建议函,有效避免潜在风险转化为矛盾纠纷。
二是对已经发生矛盾纠纷的社会问题,依靠已经形成的示范诉讼案例,向相关基层调解组织提出可能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应裁判尺度作为指导,便于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审理过程中存在风险的案件,评估相应风险等级,向县委政法委报送风险评估报告,如案件中有风险的,根据案件特点剖析纠纷产生原因,积极报告风险隐患,争取多元化解。
搭建平台,创新工作方法,激发新时代“枫桥法庭”智慧
一是依靠信息技术,优化法庭诉讼服务功能,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为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坚持“三个便利”,摆金法庭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诉讼服务工作的支撑作用,发挥数字化时代电子通讯优势,整合诉讼服务功能,引导当事人使用“贵州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小程序,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线上缴退费、诉前调解、诉讼费计算等便民服务;利用人民法院统一送达平台,结合微信、QQ等远程工具为诉讼双方提供送达便利服务;利用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为当事人提供线上开庭、调解等服务,为身处异地或因疫情不便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便利司法服务。利用现代科技化解纠纷,解决了时间、空间的难题,主动回应人民对司法需求和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弘扬司法优良传统和时代价值。今年以来,摆金法庭通过网上立案69件、电子送达178件、远程开庭、调解共98件。
二是创新机制,从源头抓治理,加强法治宣传。为加强巡回审理和法治宣传,摆金法庭在2020年便打造矛盾化解的“1234”模式:构建“1”巡回机制,开庭巡回送达+委托送达“2”个方式,推行巡回、联合、分流“3”种办案方式,推进进村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4”进宣传活动。不断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找准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切入点与结合点。摆金法庭设立有2个法官工作站,4点诉讼服务联络点,2022年以来,在非常驻地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站、诉讼联络点共巡回审理31件,委托送达、调解共84件,进行法治宣传共6次。
为解决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在农村表现突出的基层问题,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摆金法庭推行“崇尚敬亲孝善、自治德治法治融合”,探索堂屋说事“123”模式,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利用农户堂屋,通过寨老、村干讲乡情摆道理,调解员引导协商、法官评案例释法条,达到矛盾纠纷在诉前实现案结事了。织好人民调解员排查网和乡贤寨老调解网,无死角排查矛盾纠纷,强化纠纷的就地化解。摆金法庭共设立堂屋说事点2个,设立以来,共开展堂屋说事10余次,用“堂屋说事”化解的相关事迹得到《人民法院报》转载报道、被转发于学习强国等平台。
协同配合,注重服务强基导向,发掘新时代“枫桥法庭”潜力
一是依托“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保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基层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作用,强化与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沟通交流,签订《共建协议书》,第一时间掌握信息,联合开展婚恋家庭、土地、林地、相邻关系等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提出法律意见及可行性解决措施,使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诉前,避免二次流入诉讼程序。
2022年,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与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共同化解案件20余件。今年9月,摆金法庭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联合化解摆金镇党古村48户村民因土地征拨款分配不均引起纠纷,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处于解决矛盾纠纷第一线的优势。
二是充分利用县镇村三级联动,发挥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点立足基层一线优势,在联络点公布法庭干警微信二维码及联系方式,方便群众随时联系法官,法官随时上门服务。同时每村明确一名知心联络员,充分发挥联络员职能作用,协助人民法庭开展普法宣传、材料送达、调查执行等过程中,将其发现的潜在矛盾风险及时向人民法庭反馈,做好风险事前预防研判。
今年1月至10月,摆金法庭收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1.4 %,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摆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各项工作,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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