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即日起,中国检察官公众号开设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专栏“学报告 话落实”,为广大检察官提供报告学思践悟交流平台,以期推动报告精神落地生根。
周伟任
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展现更大检察作为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大有可为的广阔空间。检察机关应该始终紧扣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战略安排,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践行检察发展新理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检察力量。
一、践行“依法能动履职”理念,护航经济现代化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的根本使命,必须主动融入中心大局,以更深更实依法能动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稳住“面”。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帮助化解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风险,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平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把住“线”。聚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在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的同时,结合办案风险点和薄弱点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严格执法、完善监管。持续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和深化打击治理成效,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抓住“点”。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相关部门、专业组织共同努力、攥指成拳,助力各类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严格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持续做实“严管”与“厚爱”,引导和帮助涉案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合规经营,努力做到“办理一类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
二、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力推法治现代化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检察机关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主力军,必须恪尽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更好维护公平正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促进贯通融合。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建议、议案,构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实现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融会贯通”。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参与诉讼活动的融入式监督保障执法司法权的规范行使,把法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引领法治意识。以开放姿态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举行公开听证会等方式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公布重要检察工作文件、工作情况、法律文书和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用鲜活的案件和典型的案例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促进全民守法。
三、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助力生态环境现代化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尤其要强化公益司法保护,不断扩大双赢多赢共赢的生态保护“同心圆”,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彰显公益代表“本色”。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生态环境公益保护,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履职,推动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持续跟进监督,锲而不舍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问题,对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提起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确保受损公益得到恢复。守护生态环境“底色”。坚持底线思维,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惩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犯罪,实行全链条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促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将生态修复贯穿到办案全过程,实现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与生态修复相统一。强化协同治理“亮色”。依托“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行政机关的互动合作,共建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新模式,实现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加强检察监督的有机融合,形成生态保护监督合力,共同守护百姓身边的“青山绿水蓝天”。
四、践行“溯源治理”理念,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
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检察机关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深化溯源治理,不断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求,筑牢平安稳定基石。见微知著用好检察建议。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公益、公正司法和社会治理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犯罪隐患和监管漏洞,及时向职能部门或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促进完善制度规范,力求“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以检察建议的“小切口”解决社会治理的“大问题”。精准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做到依法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推动诉讼案件有效分流,降低诉讼环节案件数量,实现源头控案,节约司法资源,促进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同步提升,充分释放检察温度与司法善意,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分化犯罪。持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密切配合,持续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质量适用,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更好保障当事人权利,提升诉讼效率,从源头减少上诉、申诉案件,降低司法成本,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实现社会内生稳定,让公平正义得到又快又好实现。
五、践行“强基固本”理念,实现检察队伍现代化
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也要按照现代化要求实现新提升,打造一支党放心、人民满意、特别能战斗的检察铁军,夯实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根基。铸绝对忠诚。旗帜鲜明把“讲政治”放在检察队伍建设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政治建设、开展政治学习、筑牢政治忠诚,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作为钢铁纪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育现代人才。紧跟“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求,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深入开展高质量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扎实开展“四比四看”大竞赛活动,用好“检答网”等学习平台,全面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大力培养“专精特新”型现代化检察人才。树良好形象。把严的要求、铁的纪律贯穿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坚决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塑造检察队伍良好形象,把检察机关打造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样子、党委政府期待的样子、检察机关应有的样子。
监制 | 郑红
编辑 | 武诗雨
审核 | 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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