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
在充分发挥“救急救困”作用的同时
能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
我市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为救助对象送去了关爱和温暖
日前,崇州市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向申请人张芳、王明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并向他们发放了救助金。
申请人张芳(化名)因工伤事故受伤,导致脾脏破裂被切除、小肠挫伤被切除、骨盆骨折等。事故发生后,张芳丧失了经济来源,其丈夫身体欠佳,小孩在上学,因执行周期较为漫长,考虑到家庭面临的具体困难,张芳决定向崇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收到救助金,张芳激动地说:“给我带来了希望与温暖!太感谢你们了!”
申请人王明(化名)因工伤事故受伤,经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且身患癌症,丧失劳动能力,一家七口生活困难,被执行人应给付的工伤赔偿款暂时还未执行到位,故向崇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王明说:“这笔救助金成了我继续治疗的救命钱,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
今年1—9月,市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成效突出,居成都市区市县人民法院第二。该院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案件13件,实际救助13件,救助金发放到位13件,救助率100%,救助金额合计48.36万余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9.35万余元,增幅436.79%。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不断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今年以来,共向10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22万元。该院还联合市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细化司法救助线索双向移送、联合救助协调、持续追踪救助效果等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关爱涉案困难妇女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困难群众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元化的综合立体救助。
今年以来,我市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和单位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推进司法救助按规则运行,持续规范司法救助的对象、范围、途径;进一步拓宽救助资金的来源和渠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宣传;加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的衔接,形成多元化和网络化的救助体系。
记者:吴宇佳
编辑:余霞 谢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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