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商事调解新机制,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深圳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也是创新创业的大本营,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深圳商事主体数量持续稳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商企数量迅猛增长,跨境商贸活动频繁。在经济繁荣的同时,深圳也面临着商事纠纷、跨境商事争议数量持续攀升的窘境。2021年,深圳市各级法院、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数量超过31万件,企业解决商事争议的诉求日益突出。

近年来,深圳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商事主体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商事纠纷,加快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合的商事纠纷化解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今年9月,深圳市已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审查、民政部门登记的商事调解组织5个,共有商事调解员601名(其中港澳台调解员102名,外国调解员106名),2021年共受理案件2073宗。

先行先试,探索商事调解“深圳模式”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新探索是深圳的秉性与担当。在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国际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交流协作机制等方面,深圳勇于创新,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在深圳市司法局的推动下,各商事调解组织通过聚合不同资源,发挥专业水平,不断探索企业商事纠纷化解新途径、新思路。

2014年成立的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蓝海中心”)是全国首个以查明域外法为核心业务的实务机构,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2019年10月,蓝海中心升级增加商事调解职能,在全国率先探索“商事调解+法律查明”调解模式,聘请首位中国籍WTO机构大法官张月姣为调解中心主任,组建国际化、专业化调解员队伍,目前拥有商事调解员119人,其中外籍和港澳籍调解员41人,涉及知识产权、金融、房地产、国际贸易等诸多领域。2021年3月,蓝海中心“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基地”揭牌,这对于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并且蓝海中心还入围“2021年司法部全国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示范机构(商事调解组织)”。

罗湖区民营小微企业云集,各类商事矛盾纠纷频发,亟需高效、灵活、公正的争议解决方式。在深圳市司法局和罗湖区司法局的支持下,深圳市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会于2020年5月21日率先成立了首个区级专业商事调解机构——罗湖区联和商事调解中心。中心以调解优先、联和共赢为核心理念,积极探索商事调解的本土化、差异化发展道路。

2020年7月17日,深圳市首个商事调解院——坪山区商事调解院(以下简称“坪山商调院”)成立,打造商事领域“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调解平台。坪山商调院以满足企业合法需求为服务导向,以赋强公证、仲裁确认、司法确认等方式作为强执保障,配置专业调解员队伍,以非对抗方式修复已损商事关系。2022年5月,坪山商调院增设土地整备与城市更新纠纷调解中心、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专项专门处理特定类型纠纷,为解决区域内、系统内的金融纠纷、城更土整纠纷进一步精准发力。

2020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司法局、市前海管理局、市贸促委三家业务主管单位的支持下,由深圳市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发起创办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前海国际商调中心”)。该中心面向国内外商事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查明、争议解决顾问、法律专业培训等市场化商事纠纷调解服务,探索建构具有深圳特色、中国特色的国际商事调解体系,目前已聘任246名专业调解人才,其中包括137名内地调解员、109名国际调解员(含港澳台),打造对标港澳地区与国际、体现深圳和中国特色的国际商事调解规则体系。

2022年4月,在深圳市司法局、福田区司法局的推动下,深圳市福田区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河套国际调解中心”)正式成立。河套国际调解中心以“深港河套”为平台,探索跨境争议解决新机制,已陆续与世界各地十几家著名的法律服务机构发展为合作伙伴,积极与境内外著名法律服务机构建立交流互鉴和业务协作机制,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粤港澳大湾区及其他境内外商事主体提供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方案以及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完善制度建设,让商事调解有法可依

为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功能作用,深圳不断探索理论创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2022年3月28日,《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个涉及商事调解组织设立和管理的地方法规。

《条例》率先规定了商事调解的适用范围和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程序,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为商事调解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调解组织登记前的前置审查,通过这些制度设计,使商事调解组织可以依法获得“准生证。《条例》还对商事调解市场化收费制度、调解规则和调解员信息公开制度等作了规定,明确商事调解行业组织的职责,培育行业自治,引导和促进商事调解健康发展。

《条例》的实施极大地解决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难问题,有效推动了基层法治体系建设,为建设稳定和谐繁荣的法治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培育行业自治,促进商事调解健康发展

2021年5月21日,由深圳市司法局为主管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业务指导单位的全国首个商事调解专门协会——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以下简称“商调协会”)揭牌成立。商调协会成立后,在促进深圳商事调解行业规范化、行业化、市场化发展方面开展了许多有益探索。

在商调协会的组织下,“2021年深圳多元纠纷化解云课堂”公益网课开课,开展国际商事调解培训与文化交流,深圳商事调解文化氛围日渐浓厚;开展了“调解优先”计划,组织相关金融、科技、建筑等行业的商协会及企业,共同签署“调解优先”公约,推动商事调解成为社会共识。

商调协会还积极推动制度建设。2021年12月,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发布了《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商事调解员资格评审规则(试行)》,建立调解员资格评审和认证机制,以期推动社会广泛认可“调解员”专门职业;此外,还制定了国内首个由专门协会推出的商事调解员系统化培训课程,邀请域内外专家担任导师,就商事调解基础理论、谈判和沟通技巧、调解程序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开展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

今后,深圳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整合优化调解资源,培训引导全市调解员队伍,多措并举提升调解工作质效,聚焦金融消费等聚集型纠纷,为企业“解忧”,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文/图:司新宣、人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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