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拒不赔偿工伤保险,法援律师出手了!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萧灏

通讯员 赵丽静

实习生陈玉萱

武汉的刘女士被派遣至某公司工作时,被正在作业的叉车碰到导致腰部受伤。刘女士遂向原公司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然而因该公司未给刘女士购买社保,只愿意出部分赔偿金,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刘女士维权陷于困境。在武汉市黄陂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帮助下,刘女士最终获得1.3万元的工伤赔偿。

2021年9月,刘女士与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该公司未给刘女士缴纳社会保险。后来,该公司将刘女士派遣到另一家公司从事产品质检工作。2021年10月15日,刘女士在工作时,被一旁行驶中的叉车碰到。后经医院治疗,诊断为腰部挫伤。受伤后,刘女士无法工作,一家人的生活收入来源陷入困境,她向原公司申请工伤赔偿,但原公司只愿意支付部分赔偿金,金额远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双方对此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无奈之下,今年7月,刘女士找到了黄陂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接待了刘女士,在了解了案件具体情况后,立即为刘女士办理了案件受理手续,指派法律援助律师郭杨帮助她。郭杨介入后了解到,刘女士所受伤害已经被认定为了工伤,并且已经取得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但是原公司仍不同意提高赔偿金额。

针对此情况,郭杨建议直接向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将原公司与被派遣的公司一并作为被申请人,要求两公司支付工伤赔偿款。为了帮助刘女士顺利拿到赔偿款,郭杨细心收集相关证据材料,陪同刘女士向一起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今年10月12日,经仲裁,刘女士获得1.3万元工伤赔偿款。10月14日上午,刘女士特意到黄陂区法律援助中心送去锦旗,表示感谢。

刘女士送来锦旗

律师郭杨提醒,劳动者入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社会保险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以实现,也能为企业用工降低不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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