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十堰市郧阳区扎实开展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考核监督,强化日常教育,强化协同配合,大力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有效预防党员干部违法犯罪。
强化考核监督,抓牢主体责任“牛鼻子”。在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治理中,区委组织部联合区纪委印发《关于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预防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从压实责任、从严管理、严厉惩处等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措施,将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问题纳入全区各单位党建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区委组织部对违法犯罪党员干部较多、问题较为突出的5个乡镇和2个区直单位党组织进行提醒,对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出现严重违法犯罪的3个单位分管同志进行约谈。
强化日常教育,打好党员干部“预防针”。针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区纪委每月印发1期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问题通报,各单位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通报内容,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今年5月份,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将国家法律法规纳入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内容的通知》,常态化把《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纳入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法纪意识。针对流动党员违法犯罪频发高发问题,19个乡镇党委通过腾讯会议、微信、钉钉等渠道,采取线上方式灵活开展教育培训,加大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力度,有效减少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问题。
强化协同配合,架起严厉惩治“高压线”。区委组织部加强与区公安局、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接,牵头召开预防党员干部违法犯罪专题会,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区公安局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赌博、酒驾、醉驾、盗窃、诈骗、寻衅滋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区纪委监委及时跟进对公安机关查处的党员干部违法问题严肃处理。今年1-9月,公安机关共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问题84人次, 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对57名违法党员干部予以处理,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对3名因违法犯罪被区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党员干部按政策及时停发工资。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持续形成严厉惩治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讯员 王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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