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灌云:“司法救助工作指引”彰显检察温情

为加强和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近日,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出台《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指引》(下称《指引》),8方面85条细则,将该院近年来探索的司法救助快速办理机制、特殊群体司法救助、“1+20+N”多元社会救助机制、司法救助资金分类量化标准、司法救助贷等成熟的经验做法进行整合,推动司法救助更加精准、高效。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灌云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作用,坚持“最大救助、主动救助、优先救助”的原则,构建多元救助体系,依法开展司法救助,让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温情。

“此次我们制定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指引,目的就在于进一步细化司法救助工作救助程序,让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有规范化的遵循,从而为更多有需要的困难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救助。”灌云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启波表示。《指引》明确,案件管理部门、其他办案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救助线索的,要在当日内将线索移交控申部门;控申部门收到线索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提交申请材料后在3至5个工作日审批,特殊案件1至2个工作日审批;行政装备管理部门要协同发放救助金。从提请司法救助到司法救助金发放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为了精准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指引》明确将退役军人、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等群体作为重点救助对象,遵循特殊、优先原则,在救助系数设定上予以倾斜。《指引》还明确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将民政、教育、卫健、乡村振兴、军务等职能单位纳入多元社会救助成员单位,从“单打”走向“联动”。在救助金额确定方面,规定司法救助资金量化测算的具体方法:救助金=救助基准系数×(案件类型系数+生活困难系数)×过错系数。

除此之外,《指引》还立足量身定制“检察+金融”产品,明确将“司法救助贷”作为司法救助新途径,由县政府(县财政局)在县农商行开立专户,出资存入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风险担保,并委托检察机关运营管理担保资金。同时,由检察机关负责申请人资格把关,向银行提供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出具《贷款推荐书》;银行在接到相关材料后2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3日内完成发放。

来源:灌云检察

编辑:武诗雨

审核:吴平 赵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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