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关于规范购买“四类”药品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前沿“探头”作用,规范做好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 购(用)人员健康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现通告如下:

1.凡进必扫。所有人员进入药店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体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2.凡购必登。凡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要如实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现居住地的镇街和村居(社区)、联系方式、相关症状等。

3.严格查验。对当日具有核酸采样记录的,实名登记后直接购买“四类”药品;对当日无核酸采样记录的,实名登记并签定承诺,购买“四类”药品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回访跟踪。药店对购用“四类”药品人员即时录入山东省快速填报平台,村居(社区)对购(用)者核酸检测情况进行回访、追踪、落实,购药者要积极配合回访。

请广大居民群众切实履行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购买“四类”药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曹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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