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猛如虎
交通事故给伤者和家属
带来痛苦和伤痛的同时
对一些经济拮据的家庭来讲
更是雪上加霜
车祸无情人有情
面对家庭困难受害者
临沂公安交警为他们
申请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救命钱”
你知道这份“救命钱”吗?
它从哪儿来?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
下面这起救助案例
让大家了解一下
8月20日17时20分许,解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北外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临西十一路交会路口时,与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造成王某严重受伤,需立即救治。由于王某家庭困难,根本无力支付高额的治疗费用,且肇事驾驶人解某的车辆没有参加保险,一时也不能筹齐治疗费用,这场车祸让伤者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
办案民警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第一时间与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联系,帮助王某家属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第一时间协调临沂市人民医院,开通了救治“绿色通道”,由医院先行救治,后由救助基金垫付,为王某搭建生命之桥,保障伤者生命安全。
在民警的帮助下,王某顺利申请了救助基金,为治疗赢得了最佳时机,解决了王某一家的燃眉之急。王某在有效的治疗下转危为安,王某及其家属对临沂公安交警的及时救助表示十分感谢。
这份“救命钱”从哪儿来?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
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需要偿还吗?
问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答
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理由,经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垫付。
问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
答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
(1)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2)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受害人、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通过医疗机构提出垫付申请的,应同时承诺:受害人方如有提供伪造的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提交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救助基金的,由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通过从责任方或保险等其他方式获得赔偿的,同意赔偿款首先直接用于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
问
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需要偿还吗?
答
需要。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他继承人应当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车祸无情,人间有爱
交警尽己所能为您解困解忧
发生事故后请牢记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遵守法规我做起,平安相伴一路行
来源:临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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