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革命 效能革命 | 昌宁县第一份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启用

近日,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利签发第一份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进一步方便广大办事群众和各金融机构办理登记业务,优化了营商环境。

此次电子不动产登记事项为抵押登记,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现场培训和指导外网平台申报,做到每个环节细致讲解,提醒注意事项,并根据申报材料清单一一帮助梳理所需提供的身份证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材料。企业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提起抵押登记申请后,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一时间通过内网审核和办理,及时签发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登记业务全流程办结。签发的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该项抵押登记业务办结,标志着昌宁县抵押登记业务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完成抵押登记业务办理,切实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为践行让信息多跑路、让办事群众少跑路迈出最坚实的一步。

下一步,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将聚焦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全县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全部通过“云南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全面启用不动产抵押登记电子证明。

通讯员:王猛  祁亚涛

编辑:赵媛蕊 | 责任编辑:杞艳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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