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凌晨4时,涵江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大队在联合治超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闽B牌照的大货车,该车发动机声音沉闷、车辆轮胎扁平,行驶过程非常吃力,正跟随车流缓慢前进。执法人员判断,货车可能存在超载超限情况,便立即上前指挥车辆靠停接受检测。
原来,当天晚上,驾驶员王某驾驶该四轴货车从福清江阴运送建材前往莆田仙游一处砖场。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王某闪烁其词,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车上的货物具体是多少以及是否超载。随即,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上磅检测,经查,该车限重为31吨(4轴),实际车货总重达到79.4吨,超载48.4吨,超限幅度达156.129%以上,为名副其实的“百吨王”。很快,王某承认了超载运输的违法事实,车辆被移交至交警部门处理。29日当天,执法人员共检测车辆200余部,查获超限超载车辆10部。
“超限超载不仅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降低公路使用寿命,还会威胁其他车辆和群众的出行安全。”执法人员提醒广大货运司机和货运企业,勿抱有侥幸心理超载货物上路,应合法合规运输经营,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
(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记者:陈汉儿 通讯员 郭煌 编辑: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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