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近日,县人民法院九女集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了乡村,依法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让村民们“零距离”感受庭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双方当事人的住宅前后相邻,原告诉称,今年9月打工回家,发现被告在拆房重建,因被告的房屋之前搭建在原告墙壁上,原告要求被告重建时不要再借用原告的墙体,被告称是他自己的墙,因此双方发生纠纷。被告不听劝阻并强行建设完毕,原告多方投诉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考虑到该案较为典型,到案发地审理不仅可以起到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还能有效减轻群众诉累,承办法官袁照兰决定到东张楼村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中,审判员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进行辩论,并及时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庭审结束时,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
近年来,针对农村地区多发频发的排除妨害、赡养等纠纷,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派出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切实发挥基层矛盾化解的“桥头堡”作用,通过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乡村群众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记者 刘文鹤 宋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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