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检察日报社印发《关于表彰二O二二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的决定》,对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牌。莱芜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今年以来,莱芜区检察院持续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依托“两微一端”等网络阵地,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在微信公众号推出“精英+精品”亮点展播等系列,开设“检察官讲办案故事”“莱检微讲堂”等特色栏目,通过讲述检察实践和典型案事例,宣传解读“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等监督理念。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对接合作,以文字、图解、微视频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提起公诉的全省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治的精神”栏目播出,莱芜区首例“亲生父母被撤销监护权案”办案故事被中国长安网、山东长安网转发,推出的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微课被学习强国、大众网等平台转发,四件新闻作品获评“全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全市政法系统优秀‘三微’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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