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2〕101号文件
做好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平等
就业权益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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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2〕101号文件
做好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平等
就业权益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健局,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平等就业权益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1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严禁针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的就业歧视及侵权行为。要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查询,严禁任何非法查询相关检测结果行为。严禁用人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人员招聘(用)、入职用工等环节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的各类歧视行为,对通过检查排查等途径发现的危害新冠肺炎康复者平等就业权益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二是做好信息宣传及督导检查工作。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普法宣传,要采取有效宣传方式消除对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误解。要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失职失责行为,要限期督促纠正,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对各区县、各功能区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推动各项要求落实落地。
各区县、各功能区在落实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
(来源: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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