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新平县人民法院戛洒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火灾引起的财产损害纠纷案。
2021年1月,被告普某某在家烧火取暖,因用火不慎引起火灾,火势蔓延至原告方某某家中,导致原告方某某家房屋及屋内物品全部被烧毁,造成巨大损失。原告向戛洒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100000元。
戛洒法庭受理该案后,对案件进行多方走访调查,了解到被告普某某为农村分散供养老人,火灾发生后搬到了养老院居住。承办法官在掌握案件当事人详细情况后,多次到社区、村委会、养老院,并找到被告方某某的亲戚组织调解。鉴于原被告双方本就是邻居关系,承办法官情法并用,耐心进行释法析理,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圆满化解该纠纷,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普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000元,并于当日支付完毕。
该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但因被告普某某系孤寡老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戛洒法庭根据规定为被告办理免交诉讼费的手续。在该案处理过程中,戛洒法庭始终恪守司法为民理念,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干工作,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让人民有温暖、有保障。
安全提醒
农村房屋建筑耐火等级普遍偏低,村民用火用电不规范,线路老化更换不及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弱,安全隐患较大。许多火灾的发生常常是因为缺乏防范意识,建议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加强防范,主动学习消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降低火灾发生几率。
来源 | 新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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