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平:聚焦“双减”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在近日举行的邹平市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提升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基础教育专场上,邹平市市场监管局介绍了邹平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邹平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广告、价格等重点领域监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执法,坚决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相关工作,给学生和学生家长创造一个清朗的学习环境。

邹平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成若刚介绍,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流程、时限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并主动开具与办学机构名称一致的合法票据。

邹平市市场监管局从2022年2月开始,依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及滨州市局的通知规定,每月专门对校外培训广告实施一次广告监测,如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邹平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成若刚介绍,校外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广告内容应当准确真实、规范合法,不得有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用户评价不真实等虚假宣传行为,不得明示或暗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宣传内容不得有歧义或者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渲染教育竞争等制造教育焦点。

记者 马嘉豪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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