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关于入宁返宁有关事项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存在较大传播风险。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宁津县发布入宁返宁有关事项如下:
一、必须提前报备。严格限制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或返回宁津,中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入宁返宁。确需来宁,必须提前3天报备(入宁返宁人员自主申报二维码、乡镇街道报备电话详见附件),详细说明来宁方式、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其他地区进入或返回宁津,严格执行报备制度。
二、关注重点人群。大货车司机、公司业务员流动性强,属于重点人群,进入或返回宁津县必须主动进行报备。
三、严格核酸检测及健康管理。省外地市、省内7天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市入宁返宁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请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落地检”,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抵宁后三天内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众、聚餐。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主动做好隔离。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的流入人员,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五、依法追究责任。对不落实报备制度和隔离措施、不按规定进行核酸采样,可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广大干部群众要对不报备情况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附件1:入宁返宁人员自主申报二维码
附件2:宁津县疫情防控报备电话
宁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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