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通讯员:李成贵 王俐苹)日前,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佟某与章某相识多年,平时相处融洽,多有经济往来,章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曾数次向佟某借款,均恪守诚信,如期按约及时偿还。2013年7月,章某急需用钱,向佟某再次借款1.5万元,出于信任,佟某未要求章某出具借条,亦未约定还款期限。现佟某生病,急需用钱,多次向章某提出还款要求,章某因近期生意经营状况欠佳,仅通过微信转账形式偿还400元,余款1.46万元暂无力偿还。为解燃眉之急,佟某一纸诉状将章某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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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鉴于章某目前的实际还款能力,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当场制作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该案及时以调解方式结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长白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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