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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台检察收集编辑:高台检察
为深入落实“应听尽听”的检察听证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晒”出办案过程,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近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情况,阐述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同时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情形,承办检察官综合以上情节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听证员围绕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提问,经过评议后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拟不起诉意见合情合理合法,同意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同时,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及法治教育,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对自己行为做出深刻反省,表示会珍惜机会、改过自新。
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表示,公开听证会既彰显了司法公正,又体现了司法温情,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让当事人把事情说清、让检察官把法讲透,同时也让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切实做到了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
下一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检察听证工作,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第一检察部 李俏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