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天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东方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如苏、赵斌、农元奀出席会议,副县长甘露丹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法院诉源治理的报告、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等12个报告,以及关于批准2021年天等县决算的决议(草案);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依法任命了3人。
天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2年10月28日天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同意:黄明灿同志辞去天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免去:黄明灿同志的天等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管彬杰同志为天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天等县公安局局长;
黄日波同志为天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植学同志为天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天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天等县决算的决议
(2022年10月28日天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天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黄闯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1年天等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廖美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1年天等县决算(草案)和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1年天等县决算。
记者:冯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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