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公安局召开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会议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民乐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指挥部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三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和全县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要求,10月31日晚,民乐县公安局组织召开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文斌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的全体民辅警和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共11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曹文斌同志要求各警种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姚英善同志从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重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全面安排部署了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明确了任务目标和措施要求。

会后,曹文斌同志深入一线督导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任务分工分赴四个责任片区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八个工作小组重点对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假牌假证、驾驶报废车辆及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行动中,曹文斌同志强调:一要严格组织纪律。要认真对待这次集中统一行动,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认真履行职责,杜绝应付了事。二要注意自身安全。要强化安全意识,行动中要佩戴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执法装备,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三要规范文明执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现场宣传和解释,严肃警容风纪,树立良好的形象。四要强化宣传报道。要充分运用公安宣传资源、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抖音、快手、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有主题、有策划地推出系列宣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持续曝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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