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湖奎元片区粤新街和池湖大墩街
拟改为汽车单向通行
目前潮州市公安局
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池湖奎元片区部分道路
实行单向通行意见的公告
潮公告〔2022〕8号
为进一步提高池湖奎元片区机动车通行效率,缓解区域内交通拥堵,方便群众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公安局草拟了《关于池湖奎元片区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的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和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9日。
电子邮箱:2837687070@qq.com。
信函请寄:潮州市湘桥区外环北路潮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大队收,并注明《关于池湖奎元片区部分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的通告》意见。
潮州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31日
潮州市公安局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内容如下
关于池湖奎元片区部分道路
实行单向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池湖奎元片区机动车通行效率,缓解区域内交通拥堵,方便群众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将对池湖奎元片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持奎元北街、奎元中街单向通行现状,将粤新街(彩虹路至鳗场路)、池湖大墩街(彩虹路至鳗场路)改为汽车单向通行。
二、粤新街汽车自东至西行驶(即从彩虹路驶入,从鳗场路驶出),池湖大墩街汽车自西至东行驶(即从鳗场路驶入,从彩虹路驶出),胶南街双向行驶,形成双循环。
三、池湖奎元片区为违停严管区域,奎元北街、中街,粤新街,大墩街,胶南街等上述路段除依法施划的路内或人行道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
四、汽车进入上述路段时,须严格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本通告自2022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潮州市公安局
2022年XX月XX日
附:奎元片区部分道路通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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