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因为这事,岚山公安依法处罚了这些人和场所!

未按规定报备行程信息

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

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等行为

均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案例警示就在下面!


10月10日,中楼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具有新冠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朱某未按规定向社区、村居报备,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

10月20日,岚山头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阳光海岸社区居民陈某连续多天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

10月21日,虎山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官山社区居民李某在居家隔离期间,违反防疫规定,擅自外出。

10月24日,韩家营子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姚某连续多天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

10月27日,安东卫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北门外生活二区居民陈某在进出小区时,不服从防疫检查点的检查。

10月份以来,岚山分局共查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人员33人。

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岚山公安分局对朱某等33人予以行政处罚。

10月13日,黄墩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爱*宾馆未按规定报备重点疫区住宿人员。

10月20日,高兴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爱*氏便利店违反防疫要求进行经营活动。

10月26日,虎山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中国电信虎山祥*营业厅未按防疫规定督促进店顾客扫“场所码”登记。

10月30日,韩家营子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全*超市未按防疫规定督促进店顾客扫“场所码”登记。

10月31日,巨峰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大*烧烤未按防疫规定督促进店人员扫“场所码”登记。

10月份以来,岚山分局共查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场所27家。

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岚山公安分局对上述27家场所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 人人有责

岚山公安提醒

广大居民朋友、场所经营者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对不落实、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日照岚山公安    责编|孟瑶

初审|秦晓涵    复审|王祝君   终审|解玉昇  安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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