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张鹏飞
10月31日晚上9点, 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退休职工王印忠实现了他的遗愿:捐献遗体和角膜。巧合的是他的老伴伦少华是我市首例遗体捐献者,而他恰好是第100例遗体捐献者。
17年前,在广大市民对遗体捐献接受程度还不高的情况下,伦少华作为淄博市的先行者,成为淄博市首例遗体捐献者。
“82岁的父亲走完了一生,按照他的遗愿,我们将他的遗体捐献,供医学研究使用。” 在北大医疗淄博医院,王海成和王海国兄弟俩难掩悲痛之情,他们告诉记者,“父亲又做了一件好事,我们尊重他们的遗愿。”
记者从淄博市红十字会了解到,王海成的父亲王印忠是淄博市第100例遗体捐献者、第194例角膜捐献者。
淄博市红十字会遗体捐献登记工作始于2003年,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始于2010年。在我市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突破传统观念的枷锁,以馈赠生命礼物的方式,去挽救他人生命,使他人重见光明,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间大爱,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他们是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者。
“截至目前,我市红十字会及各区县红十字会登记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781人,实现遗体捐献100例、角膜捐献194例、器官捐献18例,为推动医学教学、疾病研究、有效救治眼疾及重症患者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捐献者中年龄最大的95岁,最小的不满1个月。” 淄博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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