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凌晨,东莞交警大朗大队在设卡夜查时,查获一名抱着侥幸心理醉驾上路的女司机。
11月1日凌晨,东莞交警大朗大队在大朗镇富民路路段开展设卡夜查行动,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一一排查。1时44分许,汤某某驾驶湘A号牌小型轿车迎面驶来,被执勤民警拦住。汤某某惊慌失措地摇下车窗,执勤民警闻到车内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执勤民警当即要求汤某某作呼气检查。
汤某某对快速排查棒呼气后,快速排查棒发出异常的响声,执勤民警便马上要求驾驶员汤某某熄火下车,进一步使用更精确的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仪对汤某某进行呼气测试。经检测,驾驶员汤某某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38mg/100ml,(血液乙醇含量检测结果为124.1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驾驶人汤某某交代,其于10月31日22时许,在大朗镇唱K喝酒,期间喝了三瓶“百威”与“哈尔滨”啤酒。聚会结束后,汤某某以为路上不会碰到交警查酒驾,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就开了约6分钟,途经大朗镇富民路路段时被交警查获。
东莞交警大朗大队执勤民警表示,汤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大朗交警提醒:莫把酒驾当儿戏,酒后驾车面临的成本和代价,你真的承担不起!
文字:李健武
图片:大朗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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