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政策性文件,指导各地全面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
为减轻传统过户中卖方“赎楼”资金压力和时间成本,相关《通知》明确,“卖方”无需先还贷解押再办理过户转移,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结不动产转移。
此外,企业不动产转移、不良资产处置、房产司法拍卖等办事场景同样适用。
江苏卫视《江苏新时空》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刘聪琳 吴刚
编辑|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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