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江海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能动履职,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提升监外执行质效,防范化解维稳风险。
实地走访,凸显人文关怀
在村委干部、网格员的配合下,检察官与司法工作人员一行对辖区内监外执行(安置帮教)人员进行了走访,并送上了米、食用油等慰问品。期间,检察官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谈心,询问社区矫正对象的邻居、近亲属,了解其生活工作动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帮助解决生活、就业等实际困难,切实将严格监管和“人性化司法”有机融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教育矫治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重点宣传,强化警示教育
国庆节前夕,该院联合区交警大队对被判处危险驾驶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交通安全法治集中教育活动2场。活动中,重点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并现场解答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疑问。检察官还结合监管情况,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无证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落实防疫措施,减少不必要聚会。
真诚帮教,引导回馈社会
充分发挥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贴近基层的优势,及时解决矫正对象的困难,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更快地融入社会。如社区矫正对象区某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被给予警告一次,情绪激动。检察官第一时间对区某进行严肃批评,警示教育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时刻保持通讯畅通,有任何特殊情况及时向司法所汇报,确保社区矫正期间绝不脱管。之后,检察官在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约谈区某,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经查,了解到区某系家庭顶梁柱,因工作需要经常往返佛山、中山和江门等地,其工作地点不固定、工作时间不明确,当日因情况紧急未经请假擅自违规外出。
核实清楚情况后,检察官与司法工作人员进行讨论,进一步优化区某的监管措施,既保证区某处于有效监管之下,又能最大限度维持其本人正常工作。区某当场诚恳表示接受处罚,并表示一定认真反省,努力工作回报家庭和社会。截至目前,区某情绪稳定,服从监管,全身心投入工作生活。
下一步,江海区检察院将坚定不移立足于江海区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维护司法公正、服务保障民生的桥梁作用,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确保无隐患、无盲区、无漏洞。文字、图片:侯振宁 编辑:李洁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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