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锴 实习生 刘世伟
白某和孙某是一家保洁公司的负责人,公司与一景区合同到期后,因景区未与自己续约感到不满,竟在景区内泼洒机油泄愤。结果,二人被警方行政拘留。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了解到,10月中旬,市中派出所接到曹州古城景区负责人报警称,景区的道路、桥梁被人大面积泼洒机油,既污损了路面,又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景区监控录像显示,有人趁夜深人静之际,骑电动车边走边向路面泼洒机油。
经过连续摸排走访,民警很快锁定作案人员,并于10月25日在市光明路一家属院将违法行为人员白某和孙某抓获。经查,白某和孙某是一家保洁公司的负责人,该公司曾负责曹州古城景区的保洁工作,3个月的合同到期后,景区并未与自己续约,两人心生不满,便故意向景区路面、桥面泼洒机油泄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白某和孙某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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