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发布接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公告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于熙报道)为全力配合乌鲁木齐市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充分发挥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11月3日,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发布接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公告。相关事宜如下:

  一、接收爱心捐款帐户及方式

  1.银行汇款

  户名: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路支行

  账号:3002015129200147615

  2.官网捐赠

  登录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wlredcross.org.cn/,点击“我要捐赠”。

  3.微信公众号

  点击二维码,微信关注“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公众号,点击“公益募捐→我要捐赠→捐款意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捐款”据实填写相关内容。

  二、接收款(物)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办公室:0991-4668677

  杨青梅:18999913161

  郝建萍:18016892382


  三、重要说明

  1.捐款用途:为专款专用,捐赠请务必注明捐赠意向“疫情防控”。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2.为方便开具、寄发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等,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3.上述捐赠款物专项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赠的款物均由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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