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萍乡一女子醉驾停车场酿事故 竟说:“停车场不算道路,不算醉驾!”

江南都市报讯 曹衡、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11月3日,记者从萍乡市交警部门获悉,该市通报查处了一起在停车场醉驾的交通事故。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李某香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因为涉嫌危险驾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据该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介绍,10月22日凌晨2时,在该市文化路步行街某酒吧停车场内,李某香和朋友在酒吧内饮酒后,准备开车回家,倒车时与停在车位上正在等待代驾的赣J72**0号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后,李某香与朋友并未感觉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还理直气壮的与前来出警的事故民警进行争辩,表示自己只是在停车场内驾车,没有在公共道路上开车,不能算酒驾,并且拒绝民警对她进行酒精检测。对于李某香的狡辩,民警斩钉截铁地告知:“公共停车场内也属于道路,醉驾也是违法行为,喝了酒就不能再动方向盘了!”

在民警的耐心普法教育下,李某香最终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59mg/ml,为醉驾。为进一步确定检验结果,民警随后带李某香进行了血液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李某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3mg/ml,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该市交警部门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按照法律规定,道路不仅仅指公路、城市街道等,只要是允许社会机动车辆自由通行的地方,不管是公共广场,还是公共停车场,甚至小区内的道路均可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道路。醉酒驾驶害人害己,教训深刻,希望市民引以为戒,不能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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