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赃物还购买销赃,嘉鱼警方:抓!

极目新闻记者 成昱勋

通讯员 周雅洁

近日,湖北咸宁市嘉鱼县公安局鱼岳派出所联合方庄派出所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约10000元。

SFSCSZ8NL$H{4N2$JG{19N4.png

10月26日,鱼岳派出所和方庄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在3起盗窃案中发现,盗窃多辆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将盗窃的车辆均以显著低于实际市场价格卖给祝某某(男,30岁,赤壁市人),而祝某某明知是“赃车”的情况下,以每台平均400余元的价格收购盗窃所得二轮摩托车、电动车20余辆,共计转账金额10000余元。

办案民警通过深入细致地分析研判,顺藤摸瓜、深挖细查,查清了嫌疑人祝某某的身份信息并掌握了他的活动轨迹,最终确定其藏身位置在赤壁市。

随后,办案民警火速动身前往赤壁市,经过连续两天两夜的蹲守,于10月28日晚将犯罪嫌疑人祝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祝某某对自己以显著低于实际市场价格收赃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赃车的来源。目前,犯罪嫌疑人祝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嘉鱼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醒: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购买、销售赃物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不法商贩手上购买了赃物,警方查获后也将依法追缴赃物。

(照片由通讯员提供)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