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旗帜鲜明地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通过部机关学习深刻理解到,《规定》对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打通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部“上”的通道。一直以来,由于职位有限等因素,将一些奋战在服务群众一线、接受急难险重任务的有理想、有抱负、有能力的干部埋没,而《规定》的发布,为这些默默奉献在岗位上的干部开辟了出路,指明了方向,将这些干部选用起来,树立起“优秀者优先、实干者实惠、能干者吃香”的鲜明导向,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必将激励更多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
畅通了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干部“下”的渠道。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对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下”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在实践中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同时也要做好后半篇文章,对下的干部不能弃而不用、一下了之。《规定》强调做好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工作,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新时代新思想新作为,组工干部更应头脑清醒地认识到,“上”需德才兼备,“下”需警醒反思。结合业务工作,宣传贯彻并推动《规定》常态化运行,激励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的新征程上笃行不怠、踔厉奋发。
(梅河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组织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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