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记者 厉子桉 通讯员 董朴)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力实现长江南京段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违法行为动态“清零”,建立运行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南京海事局全面开展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整治工作。
严禁涉海运输内河船舶在长江南京段水域作业。南京海事局建立并更新辖区砂石装卸码头清单,督促码头一律不得为无砂石来源证明船舶、无相应AIS轨迹证明、无有效营运证船舶提供货物装卸服务。对发现疑似涉海运输船舶及时通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协助配合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联合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砂石码头实行严格管理,对不落实相关要求的码头要联合实施约谈、警告、暂停作业等处置措施。
强化船舶动态监管。南京海事局强化对有涉海记录船舶等重点船舶的动态跟踪管理,运用“智汇江海”智能卡口系统对重点船舶进行人工布控,通过输入船名、船舶类型、MMSI码等信息对曾今参与过涉海运输的内河船进行布控,一旦船舶下行再次进入南京辖区时,系统将自动报警,做到来必相识,提升监管水平力度。加强锚地和停泊区日常巡查,重点查处内河船超航区航行,未按规定标识船名、船籍港,未按规定使用AIS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涉海运输内河船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发现一艘、查处一艘,纠正一艘”的要求,并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到港必查。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的内河船员,首次发现一律暂扣适任证书12个月;查处2次及以上的,依法吊销其适任证书;无证驾驶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落实内河船舶涉海遣返、召回安全保障措施。南京海事局对查处的内河船舶,一律通报船籍港主管机关,按交通运输部安委会专项行动要求落实遣返工作。对点验发现的本单位登记的涉海内河船舶,要立即督促相关企业按规定及时召回,并发协查函至相关海事管理机构妥善处置,按交通运输部安委会专项行动要求落实召回工作。
建立安委会信息通报机制。南京海事局将每季度通报的本单位登记的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内河船舶和通报后未召回船舶要及时通报当地安委会,推动建立属地政府牵头的水上交通综合管理机制,将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纳入各设区市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将目前在海上非法运输的内河船舶全部召回,实现2022年南京市涉海船舶动态清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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