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本网记者 杨昌鼎) 11月2日11时20分许,一车牌尾号为E22的小型轿车在贵阳市枣山路被其他车辆追尾,本来是一起责任清楚的追尾事故,被追尾车辆却反被民警暂扣,驾驶员还面临高额罚款。
据了解,被追尾车辆驾驶员周某在前段时间处理交通违法时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后,虽然通过了交通法规的考试,却未及时到交警队领取驾驶证,导致驾驶证一直处于扣留状态。
并且周某本人在11月1日晚一直喝酒到凌晨,11月2日上午想着喝酒间隔时间较久,便驾车外出,在行驶至枣山路黄金路口至黔灵公园路口中段发生追尾事故,身上酒味后被处置民警闻到。
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查结果为每100毫升32毫克。民警遂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相关程序,将周某带至医院抽血作进一步鉴定,周某所驾车辆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被依法暂扣。
11月3日,周某血液鉴定结果显示,鉴定值为每100毫升31毫克,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值。周某因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样违法,将面临驾驶证一次性记18分、暂扣6个月,罚款1050元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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