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烧自家房子也犯法?聊城警方抓获一纵火男子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4日讯 11月2日晚11点多,聊城临清市尚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辖区某村杨某家中门楼房起火。

值班民辅警迅速出警,当民警同消防员赶到起火地点,发现杨某家门楼房火势很大,已经蔓延至院内东配房。民警及消防员赶到后,杨某并未协助制止火情蔓延,依然躺在沙发上玩游戏。消防员及民辅警经过将近半小时的努力,最终将火扑灭。

此次火灾导致杨某家门楼房顶全部坍塌、东配房屋顶部分损毁,其余房间均有不同程度的烟雾熏黑痕迹,火势险些殃及周边邻居。

民警以涉嫌放火罪依法将杨某带至派出所调查,据杨某交代其当天因家庭矛盾,喝了一斤白酒,酒后发泄情绪,随手用打火机点燃一件上衣丢在门楼内,引起火灾。在火势蔓延后杨某并未主动报警和灭火,由于火势太大无法控制,周围邻居见状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当杨某被警方带到派出所后,不住地反问民警:“我烧自己家房子怎么还犯法了呢?”

是的,烧自家房子也可能构成放火罪,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属于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说,如果放火没有侵犯公共安全,并不会构成放火罪。

本案中,杨某仅因生活不如意、情绪不佳就放火,其主观上存在故意,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放火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闪电新闻记者 赵赫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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