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小吃制作技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第五批)申报认定工作开始啦!

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和传承

沙县小吃制作技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鼓励和支持沙县小吃制作技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即日起

沙县小吃制作技艺

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第五批)

申报认定工作启动

有需要申报的小伙伴抓紧行动咯

申报推荐条件

(一)推荐对象:

1.完整掌握并熟练承续沙县小吃制作技艺的传统知识或特殊技能,并具有传承能力;

2.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和公认的代表性;

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4.沙县传统特色小吃制作技艺濒危项目应予以特别关注。

(二)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2.已认定公布代表性传承人的31个品种制作人员;

3.只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没有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人员。

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推荐工作参照《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执行。由个人自愿,于2022年11月10日前向所属乡(镇、街道)小吃办提出申请,或直接向沙县小吃制作技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该办公室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报送沙县小吃制作技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材料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认定。评审结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于2022年小吃旅游文化节期间进行公布,授予牌匾。

申报推荐材料

各乡(镇、街道)以小吃办为主,文化站配合,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沙县小吃制作技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所需申报材料如下:

1.推荐表:填报《沙县小吃制作技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第五批)推荐表》(附件1);

2.体现有关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辅助材料:其他能够说明其代表性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代表性图片等。

退出机制

经沙县小吃制作技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沙县小吃制作技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并予以公布:

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

3.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累计两次评估不合格的;

4.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5.不积极履行保护传承义务,或者见利忘义,严重违反公序良俗,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甚至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6.未经批准以沙县小吃制作技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名义进行品牌代言、演出等商业性活动的;

7.自愿放弃或者其他应当取消沙县小吃制作技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情形。

附件

1.沙县小吃制作技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第五批)推荐表;

2.已认定沙县小吃代表性品种名单(前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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