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汾阳市召开省政府下放镇(街道)55项行政执法事项对接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永鑫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苗奎主持,14个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11个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熟悉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11个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各自领域事项进行了逐项解读,并就镇(街道)提出的不予承接事项进行答疑解惑,初步拟定下放行政执法事项46项。
王苗奎同志强调,省政府以《决定》的形式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有利于巩固深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对于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正式文件将各自执法事项目录报市人民政府,市司法局负责合法性审核,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公布执行。
李永鑫同志强调,基层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是提升社会治理有效性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决定》精神,确保行政执法事项“放得下、跟得进、接得住、管得好”。
一要抓对接承接重推进。各主管部门和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在本次对接会的基础上持续发力、跟踪问效,安排专人就下放执法事项进行对接,确保无缝衔接。
二要抓学习培训重提升。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抓好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学习,深入领会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立法过程、法理内涵、重要意义、核心要义、主要内容等,全面提升全市镇(街道)行政综合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
三要抓实践运用重落实。各镇(街道)要抓好行政执法规定的落实落细,抓好实践训练方法的创新创优,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要抓规范程序重质效。全体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实践打造一批典型案例。
五要抓跟进指导重服务。各主管部门要强化与镇(街道)对接,并通过案卷评查、优秀执法案例、法治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法制业务指导,逐步完善法律支撑,努力帮助队员消除执法办案的思想顾虑,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形成法治工作合力。
六要抓制度机制重贯通。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专班要健全完善街镇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建设,深化落实网格吹哨、镇街报到,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双吹哨双报到”机制,依托数字化平台,严格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执法环节,对“一支队伍”执法过程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尹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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